近年来,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海上粮仓战略的实施,海洋经济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长岛县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海岛县,着力从严格海域管控、规范用海秩序入手,一方面全面启动养殖用海普查,摸清全县用海底数;另一方面探索开发外海闲置海域,有效盘活海域存量,积极推动鼓励用海企业规模扩张,同时大胆尝试海域抵押,搭建融资平台,实现了海域使用权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
山东:严格用海秩序、盘活海域资源、推动规模扩张
二、突显海域物权属性,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流转。海域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载体,随着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其资产属性开始日渐突显,为了有效实现海域真正意义上的物权价值,全力推动山东“蓝黄”两大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更好服务于长岛国际休闲度假岛建设长岛渔家乐旅游,自2002年《海域法》颁布实施以来,长岛在海域使用管理过程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积极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切实发挥海域使用权在盘活资产、保障信贷和促进生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的繁荣,使海域使用权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通过县海洋与渔业局与县农商银行搭建的融资平台,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被适用于贷款担保的财产范畴,既扩大了长岛企业、个人的贷款融资渠道,又解决了用海业户生产资金紧张、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近年来,山东长岛共计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70余宗,贷款总金额由最初的九千多万元发展到如今的近两亿元,盘活不良资产近2000多万元,真正发挥了海域使用权的物权作用,为长岛县的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建设,鼓励用海企业外海扩张。在长岛县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和推动下,海洋牧场项目申请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开局,2013年海域确权面积达5.5万亩,2014年海域确权面积达到了8.6万亩,实现同比增长67%;今年以来,乘着政策利好、技术扶持、服务保障的东风,按照“南五岛海域重点发展休闲型海洋牧场、北五岛海域重点建设增殖性海洋牧场”的策略,鼓励用海企业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用海企业向南北长山岛以东、大小黑山岛以西以北及广阔的北五岛外海区域进行规模扩张,山东长岛旅游全县各用海企业申请用海态度积极,发展项目情绪高涨,截至目前,全县申请海洋牧场的用海单位达到了37家,申请宗数达51总,总面积达15万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