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16年3月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编制《山东省长岛县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北长山岛)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山东省长岛县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北长山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二次公示,使本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并通过公示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山东长岛县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北长山岛)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长岛县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北长山岛)。
建设地点及内容:山东省长岛县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位于烟台市长岛县海域。
项目拟对现有一座渔码头进行维修改造,新建码头兼防波堤135m、直立式护岸290m、防波堤36.5m。长岛渔家乐申请用海总面积1.5809hm2,其中非透水构筑物面积0.5959hm2,开放式用海0.9850hm2。
二、建设项目所在海域环境概况
(1)海水水质环境质量
2014年4月水质调查评价结果表明:位于长岛西农渔业区、长岛东渔业区,长岛旅游休闲娱乐区以及登州浅滩海洋保护区的9个站位中,除2号站(长岛旅游休闲娱乐区)无机氮超标外,所有评价因子均符合二类水质标准。位于蓬莱-烟台近海港口航运区以及蓬莱东海岸旅游休闲娱乐区的11个站点中,所有评价因子均符合三类水质标准。
(2)沉积物环境质量
沉积物调查分析资料表明:所有调查站位沉积物均符合国家一类海洋沉积物标准。
(3)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浮游植物共检出3门40种;长岛旅游浮游动物21种;底栖动物44种。
三、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是码头基槽开挖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废水(包括施工船舶生活污水、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和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气(包括运输道路扬尘和施工船舶和机械产生的废气)、噪声(包括施工船舶、机械、运输车辆噪声)。
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是废水(生活污水、油污水、雨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废气(船舶废气)和噪声(船舶作业噪声)等。
四、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施工期应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以减少悬浮泥沙入海;施工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持现场场地和道路平坦通畅,减少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产生量;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
运营期定期对渔船进行维护,减少油污水产生的可能;加强渔船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烟台长岛减少因设备问题导致噪声污染的可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打扫收集,集中堆放,及时外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恶臭采用生物法处理。
五、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
电话:0535-3212315
联系人: 李文清
地址: 长岛县海港街9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 系 人:陈勇
电 话:0532-88965613
传 真:0532-88962037
邮 编:266061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工程对废水、大气、噪声、山东长岛渔家乐固体废物和生态等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受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相关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如何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长岛旅游网,以及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