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微山县旅游局在全县旅游行业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系列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旅游发展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常态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城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教育,营造“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
二、加强指导督查,及时落实整改。严格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旅游行业标准,指导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不断优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统一布置“文明旅游”、“讲文明,树山东省旅游新风”、“遵山东旅游景区德守礼”等文明宣传标语,设置方便特到山东旅游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执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督促旅行社加强导游管理培训,强化旅游者行前宣传教育,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坚决落实整改,并实行常态化督查,确保文明山东省旅游景点创建工作持续不放松。
三、广泛宣传引导,倡议全民参与。向游客发放《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微山县文明旅游公约长岛》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通过悬挂电子屏幕、标语、张贴宣传画100余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文明宣传氛围;组织旅游志愿者向消费者进行宣传,提醒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消费。通过实施文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进一步督促各旅游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为共创和美旅游环境,树立微山旅游良好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