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岛防疫期间加强船舶管理的通告

发表于 2020-02-14 19:28 发布者:admin 评论:0 浏览:983 分享
全体岛民朋友们:

当前,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夜以继日奋战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第一线,区工委管委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施陆岛交通临时管控,构筑起了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守住了长岛这一方净土。

随着春运返程高峰来临,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期,形势更加严峻,在这紧要关口,任何船舶的无序航行和运输行为都会为病毒传播带来巨大隐患,使我们前期为疫情防控工作所付出的全部努力付之一炬。为做好疫情期间船舶管理,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所有客运船舶应严格按照规定,根据航班安排参与陆岛运输,小艇(含游艇等)全部停航,除客船外,严禁任何船舶载客航行。疫情期间,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烟台市以及长岛综合试验区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防控隔离等措施。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长岛综合试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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