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服务中心首批全程服务事项的通告

发表于 2020-02-14 19:34 发布者:admin 评论:0 浏览:332 分享
为构建贯穿当日、覆盖全年,下岛上门、当场当面,远程应需、在线交互的海岛特色政务服务体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在相继推出工作日延时服务、非工作日预约服务、下岛服务、上门服务和线上全程电子化服务五张清单后,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首批事项全程服务,着力打造多维度、全流程、个性化的360服务品牌。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原则。凡符合首批全程服务事项的各类业务,由业户自愿提出申请,委托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全程办理。

(二)无偿代办原则。全程服务的各类业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业户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无偿代办。

(三)规范高效原则。全程服务要在遵循法定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高效办理,简化办事程序,对承办事项做到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

二、首批服务事项

1.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2.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有限公司;

3.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4. 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范围单位食品经营许可;

5.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6.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7.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登记;

8.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及变更、注销登记;

11.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12. 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

1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4.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5. 其他需全程服务的事项。

三、服务流程及监督

1. 现场或电话申请。业户根据服务事项的需求,可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或通过电话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进行申请,也可直接向相关办事窗口进行申请,受理人员登记服务申请,与相关审批科室、窗口进行需求确认,并联系相关审批科室、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业务服务。

2.各服务窗口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申请受理实行首接负责,业务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即办件当天办结,承诺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加强监督检查,现场跟踪督导,确保各环节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可以通过“政务服务评价卡”或“好差评小程序”进行现场或线上的监督评价,如有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向政务服务中心反馈,对未按要求提供全程服务或服务态度、办事质量出现问题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调查核实并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3.服务电话:

综合代办窗口 3210109   商事登记窗口3213630  

投资建设窗口3215101   社会事务窗口3215127

投诉电话:0535-3210580 

 

        长岛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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