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由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烟台仲裁委联合成立的“烟台仲山东半岛旅游裁委员会旅蓬莱长岛游纠纷仲裁中心”正式成立,这是烟台市积极打造旅游投诉及纠纷受处理平台,成立具有准司法职能的旅游纠纷裁决机构,高效便捷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山东旅游景区益,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散客化消费市场需求推出的便民服务新举措。
据介绍,今年的2月1日,烟台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创建名单之中,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1+3+N”模式,即“成立旅游发展委员+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多个旅游市场监管机制”。4月份烟台市首支旅游警察大队在长岛成立;7月12日经山东省编办批准烟台市旅游局更名为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首个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在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成立,并将在全市旅游热点区域和主要景区点设立旅游纠纷巡回仲裁庭,这一举措在全省旅游系统属于创新做法,标志着我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和受处理旅游纠纷渠道更加完善、更加畅通,旅游者与旅游蓬莱长岛渔家乐企业、旅游企业之间的合同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权威,能够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仲裁长岛旅游是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约定的第三方,由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终局性且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裁决的争议解决方式。旅游纠纷可实行“一裁终局”,极大地节约投诉与被投诉人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便捷性、司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