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深入各重点旅游购物场所和旅行社,对旅游商品的明码标价、保质期、原产地、进货渠道及产品质量和各旅行社的报价单、对外宣传材料、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及旅游网站、QQ和微信对外报价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旅游购物场所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码标价,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各旅行社也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低价”情况,但个别购物场所的散装海产品未标明进货来源、保质期等信息,已当场要求其负责人立即整改。整治小组要求各涉旅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国家旅游部门监督、指导,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的职责,尽最大努力提供“放心的价格、放心的服务”,实现“让旅行更幸福”的使命。
下一步,长岛县旅游局将继续连同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加强综合监管部门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旅游市场特别是购物场所,长岛渔家乐和旅行社的监管,杜绝“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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