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春节小型车辆免费通行实施细则出台

发表于 2020-05-06 12:38 来源:旅游攻略 发布者:旅游攻略 评论:0 浏览:296 分享
  17日上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节运输工作方案》。今年春节法定休假期间小型客车继续免征道路通行费,车辆不再发放通行卡直接抬杆放行,山东省往年免费的到山东旅游货车及其他车型今年不在免费之列。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为期40天。其间预计山东省道路、水路完成客运量约2.7亿人次。由于学校放假较早,学生春运前即离校,节前客流以民工流、探亲流、游客流为主。节后,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游客流会相互叠加,给节后春运工作造成较大的压力。预计客流高峰会出现在2月8日(农历十二月廿八)和9日(农历十二月廿九)、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六)、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今年春节假日期间,山东省将继续执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按照法定节假日期限,2013年春节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2月9日0:00起至山东旅游景点2月15日24:00止,以车辆通过收费站结算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事实上,在山东境内,春节期间高山东长岛速路免费通行的政策已实行好几年,每年都在延续。除山东旅游点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仍要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外,其他小型客车、货车等都能享受春节免费通行的政策。而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各省(市、区)不允许扩大免费车型范围的要求,今年山东省春节期间货运车辆以及其他车型将无法再享受春节免费政策。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收费站要在收费广场前等适当位置,合理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引导标志牌等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并优化收费管理流程,免山东省旅游景点费道口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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