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记者 孙翔)8月1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近日潍坊旅游监察支队发布第二期潍坊旅游质山东旅游景区量公报。通报了今年蓬莱长岛第二季度受理旅游投诉、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并对两家旅行社和1名无证导游进行了罚款的处罚,这也是潍坊近几年来首次对旅游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罚款处罚。
近日潍坊旅游监察支队公布了成立后的第二期旅游质量公报。公报显示,第二季度,市旅游监察支队共接到各类涉旅咨询电话80余次,办理回复12345市长热线、潍坊民声网转来涉旅投诉5起,正式受理旅游投诉4起,其中:立案处理3起,不予立案1起,投诉案件处结率100%,游客满意率100%,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250元。
市旅游监察支队队长刘起告诉记者,根据前期市民提供的投诉举报线索,第二季度,市旅游监察支队共出动旅游执法人员30人次,共检查导游20人次,查处违规旅游企业5家和无证导游l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2家旅行社以及山东长岛1名无证导游实施了罚款处罚,共罚款5000元。
据介绍,6月份,旅游监察支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对潍坊一家商务酒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这家酒店在没有被评定为三星级酒店的情况下,在前厅使用了三颗星的标志,属于变相使用等级称谓山东旅游网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责令这家酒店于7月5日前改正上述行为。 此外,第二季度旅游监察支队还对一家旅行社烟台长岛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予以责令改正;对一家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人员,予以责令改正,对逃避检查的无证导游人员罚款1000元;对另外两家旅行社在坊子区开设营业部,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并私自开展旅行社业务,予以责令改正,并各处罚款2000元。
据了解,这是近几年潍坊市今年首次对旅游企业做出行政罚款处罚。潍坊旅游监察支队成立后,在旅游监管力度和处罚手段上较以往有很大突破。
公报显示,从投诉情况看,潍坊旅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拼团,擅自改变行程,引起游客不满;二是个别旅行社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较差,在游客出现意外情况下,不能及时处理;三是个别导游带团经验不足,遇事不能妥善处理,引起游客不满。